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下载中心  其它资料
其它资料

生态与应用气象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制度

发布者:陈娟 发布时间:2026-06-08 浏览次数:10

1、除涉 密设备外,凡属学校固定资产、单台(套)价值在3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原则上应纳入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单台(套)价值在30万元以下的,用于教学科研且具有一定共性需求的仪器设备,鼓励纳入大仪共享管理。特殊情况不能共享的仪器设备,须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型仪器设备不共享入网申请表》并提交申请。大型仪器设备完成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申购单位应将相关信息登记入网。

2、大型仪器设备实行有偿使用,服务收入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

3、学院成立二级单位大仪共享工作小组,由主要行政领导担任组长,并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工作小组负责传达、执行学校相关政策,统筹规划本单位大仪共享管理工作,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进行仪器开放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大型仪器设备资源调配、人员管理、开展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费标准等论证工作,保障大仪共享服务工作正常开展;负责本院仪器设备信息完善和提交。

4、每台仪器需要指定一名仪器管理员,仪器管理员需要掌握仪器的工作原理及技术性能,熟练仪器操作技术,遇到故障能及时维修,保障仪器正常运行;负责制定仪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对相关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完善仪器信息,审核仪器预约,协调仪器使用,指导使用人员操作仪器,做好仪器使用记录。

5、仪器使用人员需要在仪器操作培训合格后方才有资格预约使用仪器。预约前需要与仪器管理员确定预约时间,按照预约时间自主使用仪器或委托责任人进行测试;用户需合理预约使用仪器设备,遇到异常情况或设备故障损坏等须及时通报仪器管理员,切勿擅自处理或隐匿不报;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移动、拆装设备,不得随意更改仪器硬件及软件配置;使用有机试剂或易制毒易制爆类化学品必须提前跟管理员报备并注意防护安全。每次使用结束后,使用者与仪器管理员共同填写《大型贵重仪器使用记录本》,包括使用时间、使用人员、使用机时、使用情况等,大仪共享考核将以此为依据。

   附件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生态与应用气象学院开放共享仪器清单

                                                                    生态与应用气象学院

               202665

 附件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pdf

附件2:生态与应用气象学院开放共享仪器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