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6年春季学期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复评工作的通知》等工作要求,我院依据《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等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复查和国家助学金复评工作,现予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4月9日至4月11日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办反映。反映问题须注明本人或单位联系人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蔡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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