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院成立了生态与应用气象学院国家助学金认定工作组。
经过量化测评、民主评议、综合评价,现予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9日至10月31日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办反映。反映问题须注明本人或单位联系人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余老师
联系电话:025-58699809
办公地点:硕园4栋102
附件:
生态与应用气象学院2025秋季学期2022-2025级国家助学金认定公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