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苏教助〔2019〕1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助函〔2024〕7号)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学发〔2024〕24号)的精神和要求,我院成立了生态与应用气象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
经过学生申请、量化测评、民主评议、综合评价,现予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6日至9月28日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办反映。反映问题须注明本人或单位联系人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5-58699809
办公地点:硕园4栋102
生态与应用气象学院2024年秋季学期2021-2024级困难生资格认定公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