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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应用气象学院研究生学术论坛实施细则 (试行)

发布者:龚湘玲 发布时间:2021-11-22 浏览次数:1770

为了传递学术知识,促进学术交流,推进研究生学术创新,提高我院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经讨论决定,开设研究生学术论坛(以下简称论坛),并制定《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应用气象学院研究生学术论坛实施细则》。

1、              举办时间和参与对象:每年举办两次,5月下旬举办二年级硕士生和一年级博士生论坛;11月下旬举办三年级研究生(博士、硕士)和二年级博士生论坛。具体时间在举办前2周通知。

2、              论坛形式:学术报告(论文),每人10分钟,其中报告时间8分钟,专家提问2~3分钟。

3、              论坛内容:硕士/博士论文的相关内容。

4、              论坛奖项:专家对报告内容进行评分,根据得分高低进行排名,评选出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获奖人数分别占参加人数的5%20%40%,颁发获奖证书和/或奖金,其中特等奖奖金1000元,一等奖奖金600元。论坛获奖情况将与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等奖项评定挂钩,具体比例以奖学金细则为准。

5、              论坛组织:研究生分管领导为主要负责人;学院办公室及学生工作办公室协助。

6、              存档:论坛结束后一周内,由研究生秘书对论坛相关资料进行整理,以书面及电子形式留档。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应用气象学院

2021/11/20